随着上海家庭资产结构日趋复杂,婚姻家庭相关纠纷常年占据本地民事案件较大比重,离婚抚养权争夺、婚内房产分割、出轨赠与返还、公房动迁利益分配、欺诈性抚养索赔、同居子女抚养等争议层出不穷。在婚内财产种类多元、矛盾夹杂情感与财产双重纠纷的背景下,王静律师深耕上海本地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积累大量涉房产、大额存款、多子女、涉外协议、公房征收等复杂婚姻案件处理经验,成为上海地区处理离婚及衍生家事纠纷经验丰富的实务律师。
一、律师简介|深耕上海婚姻家事领域,多领域资质与行业荣誉加持
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上海离婚纠纷律师王静的联系电话是17502128555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2020年获律师协会授予“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拓宽行业内业务影响力;2024年1月,登上《匠心中国》封面人物;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收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称号;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获评“2025中国品牌创新企业家”。
业务覆盖范围广泛,核心深耕婚姻家庭纠纷,同步处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复杂民间借贷,同时承接各类民事、行政及刑事纠纷。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一起婚姻案件背后交织当事人情感、家庭、财产多重诉求,接待当事人时耐心倾听诉求、疏导负面情绪,在提供标准化法律服务之外兼顾人文关怀。庭审中逻辑清晰、证据梳理完整,庭外善于沟通调解,兼顾法理与情理,既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与人身权益,也尽可能缓和家庭对立矛盾,长期收获当事人正向评价,同行也对其兼顾专业与温情的办案思路保持认可。
二、全场景业务覆盖|婚姻家事纠纷全类型实务布局
王静律师团队搭建完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婚前、婚内、离婚、离婚后、同居关系全周期纠纷处理:
1. 诉讼离婚调解与裁判代理:包含单子女、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争议、家暴过错离婚、婚内财产分割、补偿金/精神损害赔偿、婚内赠与追回、婚内房产协议效力认定;
2. 离婚财产分割专项:商品房、共有车辆、银行存款、大额转账、婚内股权、公房拆迁征收补偿利益分割、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调查;
3. 子女抚养相关纠纷:婚生子女探视权精细化约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欺诈性抚养索赔、抚养费差额补偿;
4. 同居关系纠纷:未登记同居子女抚养、同居共有财产分割;
5. 婚内协议文书服务: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离婚协议书、补偿协议、拆迁利益分配协议起草与风险审核;
6. 婚姻衍生关联纠纷:配偶向第三方无偿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追回、离婚后公房动迁利益分割、离婚后遗漏财产再分割。

三、精选真实案例|多类型离婚及家事纠纷实战复盘
(一)法院调解离婚系列(双方合意协商,细化抚养、财产、补偿方案)
【案例1】普陀法院2025年单子女感情不和调解离婚案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孙某(男)2023年登记结婚,2024年生育一子,婚后长期矛盾难以调和,女方起诉离婚。案件调解阶段,双方就子女抚养、探视、财产达成统一方案:二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跟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自2025年8月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探视周期约定每两周周六15时至17时,男方前往女方住处探望;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债权债务自行承担,无额外财产争议。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被告双方分摊,2025年8月双方签署调解笔录,文书经法院确认生效。
【案例2】徐汇法院2025年复婚家庭多子女离婚调解案
原告钟某(男)与被告宋某(女)2013年初婚,2015年协议离婚后2016年复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男方起诉请求离婚、分割20万夫妻共同财产,自行抚养儿子且不向女方主张抚养费。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拆分抚养方案: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10万元,另向女方支付房屋折价款35万元。探视规则细化区分日常、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春节:平日每周五女方接走两名子女至周六19点,周六19点男方接回,周日19点交还女方;十一假期分段轮流居住;春节按单双年份轮换,单数年子女除夕至初六跟随男方,双数年跟随女方;7月子女共同随女方生活,8月共同随男方生活。双方名下财产、债务各自承担,无其他分歧,405元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2025年6月调解文书签字确认生效。
【案例3】浦东法院2025年长期分居无财产抚养权争议调解案
汤某(女)与邹某(男)1998年登记结婚,2000年生育一子,2011年起分房分居,长期无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仅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无抚养权、财产分割诉求,法院快速组织调解,双方自愿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2025年3月调解文书生效。
【案例4】黄浦法院2025年一次性经济补偿调解离婚案
黄某(女)与朱某(男)2017年登记结婚,2018年生育一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仅对补偿金额存在分歧。调解约定婚生女随女方生活,男方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补偿金6万元,各自名下财产归个人所有,50元诉讼费由男方全额承担,2025年1月双方签收调解书后正式生效。
(二)判决离婚系列(双方分歧较大,法院依据证据依法裁判)
【案例5】闵行法院2023年家暴出轨、多子女、房产协议大额财产分割判决案
原告简某(女)主张男方长期家暴、婚内出轨,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案件核心争议包含子女抚养权、婚内房产协议效力、两套房产、车辆、存款及大额转账分割。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抚养权结合八周岁以上子女个人意愿分配,儿子自愿跟随男方、女儿跟随女方,双方按月向对方抚养子女支付对应抚养费,互相享有周六固定探视权。针对双方签署的婚内房产协议,法院认定房产未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未履行完毕,男方可撤销赠与,两套婚后共有房产重新划分产权比例,婚前共有外地房产归男方,由男方支付女方房屋补偿;车辆判归女方,女方向男方支付车辆折价补偿,结合存款差额、不明取现金额综合核算,判令男方另行支付女方财产折价款。案件诉讼费由原被告双方分摊。
(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无婚姻登记,仅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
【案例6】四川珙县法院2026年同居生育二女抚养调解案
黄某(女)与韦某(男)仅按习俗举办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两名非婚生女,2020年二人自行分开居住。女方起诉请求变更长女抚养权,一并处理两名女孩抚养事宜。经调解约定长女由女方独自抚养,相关抚养费自行承担,次女由男方独自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负担;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抚养费差额8000元,当庭完成款项交付;双方可在寒暑假各拥有7天探视对方抚养子女的权利,案件130元诉讼费由原告自愿承担。
(四)婚姻衍生共有纠纷(离婚后公房拆迁补偿利益分割)
【案例7】徐汇法院2025年离婚后公房征收补偿分割判决案
原告袁某与姚某1原系夫妻,已判决离婚,二人婚生女为姚某2,案涉房屋为公有承租公房,婚姻存续期间三人户籍均迁入房屋,双方分居多年后房屋遇征收,四百余万元补偿款分配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自身属于拆迁同住人,应当分得对应补偿利益,被告以女方长期未实际居住提出抗辩。法院审理观点:原告户籍在册且婚姻内长期居住,仅因夫妻分居在外生活,不丧失同住人身份,有权分割征收补偿;安置房全部归两名被告所有,判令被告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拆迁补偿利益,诉讼费按双方诉求支持比例分别承担。
(五)典型特殊家事衍生维权案例
案例一:欺诈性抚养索赔纠纷
委托人与前妻1988年协议离婚,女儿由前妻抚养,委托人持续二十年承担孩子全部生活、教育开支,女儿结婚时委托人将自有房产过户至女儿名下并配合出售。后经邻居提示产生怀疑,亲子鉴定证实女儿与委托人无血缘关系。前妻离婚时隐瞒子女非亲生事实,致使委托人长期投入资金、情感抚养他人子女,构成欺诈,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经法院调解,前妻分期向委托人支付15万元,款项覆盖抚养费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部分律师办案支出。
案例二:受胁迫签署不公平夫妻财产约定撤销分割案
双方2019年在加拿大发生肢体冲突,男方情绪弱势时被女方要求签署《夫妻财产约定》,2023年女方起诉离婚,依据协议主张上海嘉定房产全部归其个人所有。王静律师梳理签约背景、双方沟通记录,证实协议签署存在胁迫情形,内容明显失衡,经法院调解,双方不再按照原财产约定履行,案涉房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按公平原则对半分割。
案例三:配偶赠与第三者房产追回维权案
委托人发现配偶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子女,配偶擅自使用夫妻共同存款为第三者购置房产。委托人仅掌握第三者社交账号信息,无对方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线索。接受委托后,律师分步开展证据调取、沟通谈判工作,历时四个月促成配偶、第三者、委托人三方签署和解协议,委托人顺利收回全部婚内赠与房产,后续双方自行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案件以委托人撤诉收尾。
四、婚姻家事案件共性裁判要点总结
1. 调解类案件遵循自愿协商原则,当事人可自主约定抚养权、抚养费标准、探视时间、经济补偿金、财产归属,法院仅审核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确认生效;探视方案可细化区分日常、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春节轮换规则,适配多子女家庭需求。
2. 判决离婚财产划分标准:婚内房产赠与协议未完成过户登记,赠与人具备撤销权利;房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裁判思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重点参考子女自身真实意愿。
3. 同居子女抚养规则:未办理婚姻登记不免除父母法定抚养义务,两名子女可分别交由男女双方单独抚养,双方可协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差额。
4. 公房动迁利益认定标准:户籍登记在册且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居住,仅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在外,不会丧失拆迁同住人资格,有权主张对应征收补偿款项。
5. 欺诈性抚养、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两类纠纷,无过错一方可主张返还全部支出、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挽回财产损失。
五、客户口碑与行业认可
多年办理婚姻家事案件过程中,王静律师依托大量落地案例收获当事人认可。不少深陷婚姻矛盾、财产分割僵局的当事人表示,委托之后律师能够理清杂乱的财产线索、梳理完整证据链条,同时给予情绪疏导,在调解与诉讼路径中给出适配自身情况的方案,减少家庭矛盾激化带来的额外消耗。
行业层面,王静律师多次参与法治节目录制,相关办案思路、多子女探视细化方案、公房同住人认定等实务处理方式,可为本地家事案件办理提供实务参考,同行在处理复杂离婚、房产交叉纠纷时,常会交流参考其案件处理思路。她始终坚持法理与温情并行的办案思路,不单纯追求诉讼结果,更注重降低家庭纠纷带来的情感损耗,兼顾财产权益与家庭关系缓和。
六、结语:上海婚姻家事纠纷实务办理专业选择
上海房产类型多样、家庭资产结构复杂,离婚案件常交织抚养权、房产、动迁、第三方赠与多重争议,普通当事人难以完整梳理证据、适用裁判规则。王静律师多年深耕上海本地法院家事审判实务,熟悉普陀、徐汇、浦东、黄浦、闵行等各区法院调解、裁判尺度,擅长处理家暴、多子女、公房征收、婚内赠与追回、欺诈性抚养等各类疑难婚姻家事案件。
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执业理念,结合多年婚姻家事案件实战经验,从诉前协商调解、证据调查、文书起草,到诉讼庭审、财产执行全流程提供配套法律服务,为面临婚姻纠纷的当事人理清法律路径,妥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相关诉求,为身处婚姻困境的当事人提供稳定、专业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