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危废:一是具备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中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二是暂无法完全排除危险特性,可能危害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需按危废管控的废弃物。
危废的来源广泛,包括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旧电子产品、医疗废物等。这些废物中含有的有害化学物质和重金属元素,如果未经妥善处理而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对土壤、水源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危废处理与处置:
自行处理:若施工单位具备技术、设备和能力,可自行处理危废,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如采用焚烧、填埋、化学处理或生物处理等方法。
委托处理:大多数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处理机构进行处理,选择时需查看其经营许可证和处理能力,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