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害、腐蚀、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由于其特殊性质,正确处理危险废物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在处理时释放的恶臭气体和挥发性有机物。
危废废气的主要特点包括:污染物种类繁多、浓度变化幅度大、部分成分具有腐蚀性、可能含有剧毒物质(如二噁英、汞蒸气等)、部分废气具有恶臭特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危废废气处理必须采用组合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哪些危险废物可资源化利用?
某些废物虽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弃的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等。
这些危险废物在经过熔炼或提纯等工艺,可将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后,提炼其中的金属;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经过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工序,可得到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过蒸馏和萃取等手段处理后,再利用;不同的废催化剂可经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回收再利用其中的铅等等。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首先应该确保其性,包括环境和人体。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