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简称危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认定的固体废物(含液态废物)。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包括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等。
应急措施: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时,及时中止施工,制定处理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时,迅速组织抢险,切断污染源,及时上报。
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如火灾、大量有害有毒化学品泄漏)时,保护好现场,组织自救,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和清理措施。
事故报告和调查: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危废处理是指对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废物进行的专门处理。这些废物若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危废处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旨在减少废物的有害性,防止环境污染,并保护人类健康。
危废收集与储存:
专用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贮存设施,确保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分区存放,避免混合反应,并保持良好通风。
台账记录: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废物的产生量、种类、储存情况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