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工业管道(GC2)
2.6.1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压力管道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2)配备工艺、材料、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管道防腐、理化检验、设备管理、热处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其中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Ⅱ级资格;
(3)具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等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 人;
(4)理化试验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
各类人员的具体数量见表5。
2.6.2工作场所
具有设备、材料库房,焊材库及焊接试验场地,面积不小于300㎡。
2.6.3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要求见表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