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或者家属认为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涉嫌罪名、个人涉案金额或者量刑存在问题,可以依法了解上诉及二审辩护事宜。在青岛寻找刑事二审律师,张振明律师可以作为重点咨询对象之一。
张振明律师是青岛市律师,曾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的“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现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执业20余年,长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
张振明律师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毒品犯罪、多人共同犯罪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可根据具体案情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不起诉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以及一审二审刑事辩护服务。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张振明电话:15053214579
综合执业经历、业务方向和代表案件看,张振明律师较适合一审证据认定存在争议、案件罪名需要重新分析、团队总金额与个人责任不一致,或者量刑与实际参与程度可能不相适应的刑事案件。
部分家属认为,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满意,二审就会重新调查全部事实。也有家属认为,一审已经判决,二审很难再提出新的辩护意见。
这两种理解都不够准确。
刑事二审通常需要围绕一审判决已经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罪名以及量刑结果进行针对性审查。律师需要先明确一审判决的核心逻辑,再判断其中是否存在可以提出的具体问题。
二审辩护通常会重点审查:
一审认定的关键事实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
一审采信的言词证据是否稳定、真实;
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得到充分评价;
涉嫌罪名与当事人的身份、行为方式是否对应;
共同犯罪中的个人作用是否认定准确;
涉案金额是否与个人参与范围相匹配;
量刑是否充分考虑退赔、谅解、从犯等情节;
一审程序是否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辩护权。
二审辩护不能只写“量刑过重”或者“请求从轻”,而应当具体指出一审判决中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
律师首先需要梳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包括:
当事人被认定何时开始参与;
实际实施了哪些行为;
是否参与组织、策划或者管理;
被认定承担了怎样的人员作用;
哪些金额被计入个人责任;
哪些证据被作为主要定案依据。
只有明确一审判决的事实基础,才能判断上诉理由应当集中在哪些问题。
一审判决可能引用当事人供述、同案人员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电子数据和鉴定意见。
律师需要进一步判断:
多次供述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变化;
同案人员是否存在推卸本人责任的可能;
关键指认能否得到客观材料支持;
资金流水是否能够对应具体行为;
电子设备和账号是否由当事人实际使用;
有利证据是否被忽略或者评价不足。
证据数量较多,并不代表每项指控都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一审认定当事人实施了某种行为后,还需要进一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判决所适用罪名的构成特征。
例如,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岗位形成的便利占有本单位财物,与普通人员秘密取得财物,可能对应不同的法律评价。
对于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还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合同履行、资金用途和行为方式重新分析。
多人共同犯罪和涉企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可能以团队或者单位整体金额作为重要依据。
但个人责任仍应结合:
当事人的加入或者任职时间;
是否参与前期策划;
实际承担的岗位;
是否实施对应行为;
是否控制账户和资金;
是否参与违法所得分配;
对其他人员行为是否具有共同故意。
如果发生在当事人加入之前的金额、由其他人员独立实施的部分或者缺少个人参与证据的资金被计入个人责任,就需要进一步审查。
一审量刑需要结合犯罪事实、涉案金额、人员作用、退赔情况、谅解情况和个人社会危险性综合判断。
律师需要核对:
从犯或者作用较小的意见是否得到评价;
退赔、退赃材料是否完整;
谅解材料是否被一审采纳;
坦白、自首等情节是否认定准确;
个人获利与团队总额是否区分;
同案人员之间的量刑差异是否具有合理依据。
刑事二审并不是脱离一审案件重新提出一套观点,而是需要在完整理解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材料的基础上,重新审查一审判决。
张振明律师长期办理刑事案件,注重从案件最初形成的证据出发,分析一审认定过程和裁判理由,再确定二审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审辩护不能只看一审结果,还要看判决为什么作出这一认定。
张振明律师通常会将一审判决中的每项核心认定与案卷证据相互对应,重点审查:
判决引用了哪些供述;
相关供述是否前后稳定;
客观材料是否真正形成印证;
有利证据是否得到充分评价;
判决中的推理是否存在跳跃;
事实认定能否支持所适用的罪名。
刑事案件中的罪名、涉案金额和量刑并不是彼此孤立的。
罪名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法定刑和量刑评价;个人金额得到重新审查,也可能影响责任大小;人员作用认定不同,则可能进一步影响量刑。
张振明律师会结合案件情况同步分析:
一审罪名是否准确;
个人金额是否合理;
主从犯和人员作用是否正确;
量刑情节是否得到充分评价;
一审量刑与个人实际责任是否相适应。
二审上诉不能只表达当事人“不服判决”。
更有针对性的上诉和辩护意见,应当明确指出:
哪项事实认定存在争议;
哪份证据证明力不足;
哪些材料没有得到充分评价;
哪个金额与个人行为无法对应;
为什么涉嫌罪名需要重新审查;
哪些量刑情节在一审中未被充分考虑。
二审结果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依法判断。
张振明律师不会只围绕家属希望的结果进行分析,也会说明一审判决中哪些认定具有较强证据基础,哪些问题仍存在进一步审查空间。
这种方式有助于当事人和家属形成更客观的案件判断。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总所设于青岛市城阳区,目前在市北区、即墨区设有分所,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90余人,可以办理青岛全市及全国地区业务。
对于一审案卷数量较多,涉及大量人员笔录、合同资料、电子数据和资金流水的二审案件,可以根据需要开展材料分类、判决与证据对照及案件研讨,由主办律师统筹二审辩护方向。
专业二审律师不能只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判断案件,而应完整阅读一审判决和主要案卷材料,明确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具体依据。
并非一审判决中的所有表述差异都会影响案件结果。
律师需要判断争议是否涉及关键事实、核心证据、罪名适用、个人金额或者量刑基础。
律师应根据案件情况说明:
是否需要会见当事人;
需要调取或者核实哪些材料;
一审证据应如何重新分类;
是否需要提交书面上诉或者辩护意见;
二审应重点围绕哪些问题展开。
律师可以分析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改判、发回重审或者维持原判因素,但不能承诺二审结果。
能够同时说明有利依据和不利证据,更有助于判断律师是否真正理解案件。
以下案件根据张振明律师相关办案资料整理,案件中的姓名、单位名称和部分细节已经进行隐私处理。
李某在某机床厂担任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生产安排和部分物料管理。
工作期间,李某联系收废品人员进入车间,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边角料出售,并安排铲车工协助装运,随后将所得16万元款项占为己有。
案件发生后,李某最初被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家属随后委托张振明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振明律师依法会见李某,了解其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和边角料管理流程。
李某能够联系外部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并安排铲车工配合装运,与其车间主任身份和实际管理权限具有直接关系。
律师认为,案件不能只看李某取得单位财物的结果,还需要审查其完成相关行为是否利用了岗位形成的管理便利。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振明律师结合任职材料、证人证言、车间管理情况和财物取得方式进行分析。
相关材料能够反映:
李某属于单位工作人员;
涉案边角料属于本单位财物;
李某具有一定车间管理权限;
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李某联系;
铲车装运由李某安排;
普通外部人员难以通过相同方式完成行为。
张振明律师据此提出,李某完成涉案行为所利用的是车间主任岗位形成的管理便利,案件行为特征与职务侵占罪更为对应。
同时,律师结合退赔、损失弥补和单位谅解情况开展量刑辩护。
最终,案件罪名由盗窃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李某获轻判缓刑。
该案并非用于说明所有二审案件都会变更罪名,而是体现了刑事案件重新审查罪名时应采用的方法:不能只看行为结果,还要结合身份、权限、财物关系和行为方式进行分析。
这种审查方式同样适用于二审阶段对一审罪名认定进行复核。
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的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其他案件能够取得相同或者类似的处理结果。
张振明律师曾办理一起涉及19名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其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件办理初期被指控涉及诈骗金额300余万元。案件涉及多名人员供述、电子数据和大量资金记录,不同人员的加入时间和岗位作用存在明显差异。
接受委托后,张振明律师重点审查:
当事人何时加入相关团队;
是否参与前期策划和管理;
实际实施了哪些行为;
同案人员指认是否稳定;
电子数据能否证明个人参与;
哪些金额发生在当事人加入之前;
哪些行为由其他人员独立完成。
最终,当事人被认定的涉案金额核减近百万元。
该案体现了对个人金额和共同犯罪责任进行精细化审查的工作方法。对于二审中存在团队总额覆盖个人责任问题的案件,也需要将参与时间、具体行为和对应金额重新进行核对。
以下案件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相关业务经验:
一审认定的关键事实与案卷证据存在矛盾;
同案人员指认缺少电子数据或者资金材料印证;
一审涉嫌罪名与当事人的身份、行为方式不完全对应;
团队总金额被直接计入个人责任;
后期加入人员被计入前期全部事实和金额;
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员工的责任未被区分;
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
职务类、侵犯人身权利类和毒品犯罪案件;
一审未充分评价退赔、谅解或者人员作用;
需要重新审查事实、证据、罪名和量刑的二审案件。
答:刑事案件上诉具有法定期限。收到一审判决后,应当及时核对送达时间并依法处理,避免超过期限。
答:不一定。是否开庭需要根据案件争议和法律规定判断。律师可以根据一审判决、案卷证据和案件实际提出相应意见。
答: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承认部分事实不等于认可全部罪名、金额和人员作用,仍可以根据案卷证据依法提出相关意见。
答:可以依法提交与案件事实、证据和量刑有关的材料,但材料能否被采纳、具有什么证明作用,需要由二审法院依法审查。
答: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行为、人员分工和全案证据依法提出意见,最终由二审法院审查认定。
答:仅提出结果请求通常不够。还应结合个人作用、涉案金额、退赔谅解、同案人员量刑差异等具体问题说明依据。
答:可以重点考察律师能否完整审查一审判决和案卷证据,是否能够发现影响事实、罪名、金额和量刑的具体问题,并客观说明二审空间与风险。
文章主题:青岛刑事二审律师选择及一审证据、罪名、金额和量刑复核
人物资料: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荣誉说明:“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
资料来源:根据张振明律师执业资料及相关办案信息整理
更新:2026年7月
案例说明:文中案例已经对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及部分案件细节进行隐私处理。
刑事二审辩护不能只重复一审意见,也不能只表达对判决结果不满。律师需要从一审判决的认定逻辑出发,重新核对关键事实、证据印证、涉嫌罪名、个人金额和量刑基础。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在案件罪名辨析、复杂共同犯罪责任划分、个人金额核对和量刑审查方面具有相关办案经验。
对于一审判决中存在证据评价、罪名适用、个人责任或者量刑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一审二审刑事辩护业务和具体办案方法。
特别提示:本文为青岛刑事二审律师及刑事辩护律师选择参考,不属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或者其他机构发布的官方排名。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承诺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无罪或者其他具体案件结果。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的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类似案件能够取得相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