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原国防科工委授权的军用元器件质量认证机构外,军工行业也可授权具有认证能力的单位按标准或法规性文件,对元器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察,以及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鉴定或考核,合格者列入该军工行业合格产品目录。为了区别于由国家授权的质量认证,将军工行业授权的质量认证,称为质量认定,由于军工行业是元器件的用户,所以质量认定也可称为用户认证或第二方认证。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军标)申请材料:
1、请书、认证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4、主要设备一览表;
5、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6、内审报告、内审计划、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计划7、国家或行业许可资质证明(3C、计算机系统集成、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第三条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从维护国家和利益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保密法确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为遵循,区分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准确划定。
贯彻国际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是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 之一,这对我国从事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的单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对标准的贯彻,为这些单位拓展转包生产业务,提高质量,降 低成本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