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申请
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CNAL秘书处应向申请方提供版本的认可规则和其他有关件。
认可流程
首先,实验室需要依据CNAS-CL01以及CNAS相关应用说明、指南、规则等要求建立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后开展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期间,实验室要结合CNAS的能力验证规则开展相应的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工作。
其次,实验室向CNAS提交申请资料,接受CNAS的文件审核;
再次,通过文审后,接受CNAS安排的现场评审;
后,现场评审后,把不符合项整改资料提交至CNAS,等待取证。
以上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时间的长短具体也要结合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基础以及体系运行情况而定。
2016年10月1日之前防雷检测资质分为三类,主要有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资质单位可检测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装置,乙级和丙级资质单位均可检测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装置。自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之后,防雷检测资质调整为甲级和乙级两类。
乙级防雷检测资质
乙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检测。申请乙级防雷检测资质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名。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检测工作3年以上;
2.具备满足要求的专业设备。
综上,自从防雷检测市场放开以后,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企业与日俱增,据粗略统计每个省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大约在60-80家,全国共计2500家,其中甲级资质约500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