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员管理部
1.组织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评审员发展与培训需求;
2.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审查与评价工作;
3.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聘用、资格保持、监控、晋级及考核等工作;
5.负责组织认可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的初次培训与继续培训工作;
6.组织认可评审员培训课程的研发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合作部
1.负责相关国际、区域组织的联系并组织参与其活动;
2.负责国际双边交流与合作活动;
3.组织与国际认可合作组织和国(境)外相关机构签署认可合作协议;
4.负责国际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5.负责中心外事工作;
6.负责中心英文网站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特定专项制度的承认申请与联络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物化学实验室认可部
1.负责生物、化学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海关、食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村农业、生物和化学类等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实验室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以及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