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要求
1、启动前,应检查电动机、电缆线是否正常,保护接地,防护装置,锯片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是否正确。
2 、启动后,先空载运转,检查锯片运转方向,升降是否灵活,运转是否异常,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 、切割厚度应不超出机械出厂规定。
4、 防止卡锯片、绳锯等。
5 、混凝土切割作业中,有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6 、切割的混凝土块大小应严格计算。
7 、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绳锯,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人工拆除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2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3技术交底;
4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用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6机械租赁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拆除工程相关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