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战国各个学派即后人所谓先秦诸子也有不少论著,并出现了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专著。这些经、传、说、记和先秦诸子论著、科技专著才是中国早的书,早的古籍。《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早的书也就是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书目属于经、史、子、集的各种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认为古籍。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把清代末年作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为下限来得合适。当然,这个下限仍旧是粗线条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如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或旧体诗文集之类,一般仍可划入古籍范围。采用新体裁对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释,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对古籍的整理研究。
到了隋唐,受科举制度的影响,传钞写本书极盛,官家对图书的整理达到高峰;雕版印刷术也应时而生,中国图书事业迈向全新的局面。
然而,水火之事,防不胜防。如唐初大图书散佚事件,就是隋代在洛阳的藏书副本多达8万卷,李世民荡平王世充时,只剩下8000余卷了,下令由宋尊贵将所获图书,昼夜用船载监运至长安,可惜运书之船在“西致京师,经砥柱舟覆,尽亡其书。” [12]
两宋是中国图书业发展的重要时期,编书、刻书、藏书风气大盛,官府、私家、坊间三方面编印书籍并行。
明、清两代,朝廷则以雄厚的财力、物力与人力,主导编书事业,二十世纪初,西方印刷术传入,中国图书事业遂迈向另一全新阶段。